音内容客观真实、未经过篡改剪辑,真实性予以确认,无需再质!」
被告席。
近乎是对方话音落下的刹那。
「审判长!」
「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对等、诚实信用原则!」
张伟孙冰立马开口,怒斥中带有反驳。
「此条录像为隐蔽偷拍、未如实告知取证方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这一基础!」
「并且,根据《录制存续辩解》录像期间代理人已经离开录制现场,本条录像到此,在法理上已经终止!」
「後续所录所有内容,均为违法偷录!」
一开口。
无数条法例就好似大炮齐射一般,轰向公诉方。
审判台上三个法官还没理清逻辑。
下一秒。
公诉席三个检察官齐齐做出回应。
「异议!」
「录像开始,代理人已经明确指出录像机所在方向与具体地点!」
「同时所询问问题,均与本案有关,并无不妥之处。
「综上所述,代理人行为完全符合《民法典》第130条、第131条!」
「此条录像,正是建立在法例上的自愿、公平、对等、诚实信用所拍摄!」
黄石王莽张庆三人,此时大脑化身成复杂计算机。
以往需要讨论才能得出的逻辑与反驳话术。
此时徐德稍稍那麽一逼...
竟信手拈来一般,出口成章!
被告席。
数名律师此时额头发烫,明显是有些过载,但他们依旧不断压榨大脑,企图令其继续运转。
「反对!」
张伟,焦灼与其质证:「审判长,在录像中段时,代理人已明确离场,仅有证人独处时依旧录像...後续所录任何画面已超出双方约谈」的合理范围!」
「依据《民法典》第6条公平原则、第143条真实意思表示要件」
「我方同意录制,是基於「双方都在、互相约束」的对等前提,而对方主动单方离场,导致合意变成「我方被禁锢、对方自由脱离监控」,权利义务完全失衡。」
「《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该部分证据因侵害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排除或降格采信!」
徐德中途离开。
而录像依旧拍摄,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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