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烟雾哪里瞒得住,一下就惊动了学校的保安科。
安全无小事,如果再晚一点控制火势,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事发后,必然要追究责任,点蜡烛的那个女生早就吓懵了,负责那栋楼销售的那个业务员估计自己也难逃责任,马上跑去506找典胖子与王建文出主意。
那么大的动静,全校人全都知道了,典胖子也不知所措。
王蕊的反应最快,把上打电话给李俊东,正餐厅与梅花对账的李俊东接到电话知道大事不妙了。
一听发生了火灾,李俊东也吓了一跳,一时间他也没有好的应对方案,就让她与典胖子务必在学校保安科的人调查之前把所有业务员调集过周卫民的餐厅来开会。
十几分钟后,业务员就全部过来了,这时他的应对方案已出炉,当场交待三点:
首先,发生了火灾,蜡烛肯定是不能再卖了,一会所有人都把手上的存货蜡烛全数上交过来,不要让学校保安科的人找到直接“物证”。虽然全校人都知道他们在卖蜡烛,李俊东的这种做法只是掩耳盗铃,但有时掩耳盗铃也并非完全没有意义。
其次,这一次卖蜡烛的行为总负责人是周卫民不是他也不是典胖子,业务部只是借人给周卫民,并没有组织大家卖蜡烛,只是有人在周卫民店里看到有蜡烛批发,就自发地采购来销售的。
这第二点,李俊东是在为自己开拓责任,周卫民不是在校学生,他卖蜡烛学校拿他没有丝毫办法,这样一来一个有组织的行为就变成了一个无组织的行为,虽然还是掩耳盗铃,保安科的人只要用力去调查一定知道真相,但只要大家统一了口径,他就没有证据,学校就拿他们没有办法。
再退一万步就算保安科知道是他们在组织销售蜡烛又回到李俊东原来那个观点,点蜡烛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但卖蜡烛本身不违规,事情既然出了,李俊东也不担心保安科找他。
第三点方案就有点黑,李俊东给负责那栋宿舍楼的当事业务员悄悄提了一点建议,说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在学校保安科调查前跟宿舍引发火灾的女生通声气,让她们说蜡烛是在校内小店买的。
反正宿舍中出了火灾学校里的小店估计也会被禁出售蜡烛,栽赃给他与不栽赃给他们结果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小店开在校内当然要受学校的管理,对于小店老板来说,只要不罚款啥事都无所谓,他们也不可能记得那个女生是不是在他们店里买过蜡烛。
都到了这个关头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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