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卡梅隆的了。
他以一美元的价格,把《终结者》的版权,卖给了安妮·赫德的西太平洋电影公司。
唯一的要求是,电影必须由卡梅隆担任导演。
这也是小有名气的安妮·赫德,拿着剧本在好莱坞到处拉投资,结果却四处碰壁,几个月下来一分钱没拉到的原因。
此时的詹姆斯·卡梅隆,还只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小导演。
没有任何一家电影公司,会拿几百万美元,给一个没有证明过自己的年轻人挥霍。
卡梅隆是在1977年才进入影视行业的,在此之前他只是个卡车司机。
看到卢卡斯的《星球大战》后,萌生了进入影坛的想法。
起点极低的他首次执导电影,是1981年在意大利拍摄的《食人鱼2》。
水土不服的工作环境,令这部电影成为他职业生涯上的黑点,年初的时候上映,票房很一般。
《终结者》的灵感,就是来自于卡梅隆拍摄《食人鱼2》期间。
作为一个初出茅庐执导第一部电影的年轻人,卡梅隆在片场没有太多权力,而他后来有个外号叫‘片场爆君’,可见他拍电影时的脾气。
没权力还处处想做主,卡梅隆与制片方的矛盾不用说了,这些重重的矛盾,让他倍感压力。
在一次发高烧的时候,卡梅隆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从火中冒出来的金属骷髅模样的死亡机器,它的外表覆盖了一层活人的机体。
詹姆斯·卡梅隆梦到自己被这样的一个机器人追杀。
基于这个可怕的梦,卡梅隆有了《终结者》的故事灵感,把剧本写出来后,就拿着剧本到处找投资人。
安妮·赫德是个非常有眼光的女人,在看到《终结者》剧本之后,立即意识到遇见宝了。
施展混身解数,说服詹姆斯·卡梅隆跟她合作。
不止在剧本上添上了她的名字,还以一美元的价格把版权卖给了她的皮包公司。
拿下版权后,安妮·赫德与卡梅隆带着剧本,在好莱坞寻求投资。
几个月跑下来,虽然有电影公司觉得《终结者》剧本不错,愿意投资。
但没有投资人愿意把导筒交给詹姆斯·卡梅隆,这可是一笔大几百万美元的生意,不是过家家。
拿到了两人的资料,江佑并没有贸然找上门,因为他不止想投资《终结者》,还想拿下它的版权。
这部电影最值钱的地方是它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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