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给小家伙开了个罐头。
伺候完它,时晴才得空去刷牙洗脸,往脸上掬了一捧水,她抬头仔仔细细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面容一如既往,可分明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或许是眼睛,它带着难以消散的沉寂和疲惫,好像很难再有什么能够吸引她的目光。
还不到三十岁,她已经有了人到中年之患。
奢求的不再是浮夸趣味,不再是生死相随,只愿自在平凡,守着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安全感和自家小毛孩,就已是她的平安顺遂。
牛奶热好,时晴捧着马克杯站到窗边,隔着一层淡色窗纱,能看到街道上过往的车辆和人群,现下过了早班高峰期,并不拥堵,还能看到拉着小车慢悠悠走去购物的奶奶和遛狗的主妇。
隔着一条街,时晴家的窗户正面对是一家银行和便利店,此刻银行门前有人进进出出,便利店却杳无人迹,时晴喝完整杯牛奶,也不见有人踏足而至。
雪茄吃饱喝足,懒洋洋踩着猫步过来,蹭时晴的脚腕,睁着一双绿玛瑙般的眼睛盯着时晴看,时晴放下马克杯,坐在软垫上陪它玩。
到了午饭时间,时晴难得有兴致为自己下了一回厨,手艺虽不算多好,但足以填满肚子,吃到一半有外卖员敲门,花语烟给她订了汤和水果盒子。
时晴抱着雪茄和一堆吃食拍了照,发给花语烟感谢她的投喂。
下午,时晴窝在沙发里找了一部老电影来看,雪茄窝在她的脚边,尾巴一下下拂过。
一天过去了。时晴临睡前看了看手机,竟然才八点半钟,这大约是小学毕业以后她睡得最早的一天。
就这样,时晴无所事事在家宅了三天,不敢说把身体养好了,倒是让雪茄更黏她了,除了吃饭就是在她身边窝成一个圈。
第四天,时晴循例早睡,却恍惚间做起梦来。
她奔跑在杂草丛生的墓园里,混着细雪的西北风穿过茂密松林,发出鬼哭一般的声响,她在林中迷路,跑得跌跌撞撞,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突然发现,树林尽头有淡淡的白光,她疯了一般向那束光跑去,有个男人拿着一只玫瑰在那里等他。
她看不清他的脸,却无比笃定对方一定是可靠的人,扑进他的怀里。
玫瑰变成一把利刃,狠狠刺进她的胸膛。鲜血沿着她的身体往下流淌,滴滴答答,染红了她脚边的枯草,腥味越发得重。
她却不觉得痛,只是觉得身体越来越凉,无力地倒在他的脚边,想问一句为什么,可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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