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张开口,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又恰好,死党凌胜过来找他去学校,就干脆不纠结了。
中学离家步行的话,差不多有三十分钟的路程。凌胜家境不错,有一辆双杠的永久牌自行车,放学上学,总是会捎上凌朗一程。
凌胜生得真正的牛犊子一样,有点微胖。所以基本上都是他踩单车,凌朗负责坐后面。有时候碰到上坡路,才会跳下来,帮忙推一推。
为此,凌朗说过不少次,说他也能带凌胜的。这段时日来,凌朗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力气也大大的比从前足了,他有信心载得动自己的朋友,不过凌胜总是把胳膊伸出来,要凌朗和他比一比,然后憨厚的笑一笑,愣是没准过一次。
风雨来,风雨去的,快两年,凌朗也就不在说谢谢的话,凌胜也从来没提过这事儿。
初中的时光,是一个人开始形成自我意识的时候,也是从孩童向成人过度的重要时刻。
这一日下午,因为英语老师又给大家加了课,眼看来回时间不是很充足,两个小伙伴就在学校饭堂,借了其它同学的饭盒,随便买了几个包子,盛了碗白粥,就着同学们从家带来的咸菜萝卜,应付过去了。
吃完饭,凌胜和一帮同学去操场打篮球,而凌朗选择留着教室里看书,作为年级里的数一还是数一的尖子生,肩膀上满满的家人和老师的期望,加上他历来的好胜心,让他在学习这方面上,还是不敢松懈的。
正在他拿着枯燥的政治书复习的时候,这时候,教室门被推开了。听到声响,凌朗抬头一看,进来的人,是坐在前面的罗琼兰。
推开的门,有一片落日的余晖也跟了进来,在罗琼兰的背后,像是给她披上了一件霞衣,可能是刚洗过头,罗琼兰的头发没有擦干,余光照在那披肩的长发上面,说不出的美不胜收,甚至可以夸张得说,有一种让人窒息的圣洁。
看见教室里有人,罗琼兰先是愕了一下,看清是凌朗的时候,她微微的笑了笑,那对狭长的丹凤眼,长长的睫毛挂在着青春的气息,生如夏花。罗琼兰也不说话,径直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拿出书本,也认真的看了起来。
罗琼兰坐在凌朗的斜前面,所以这样的角度,凌朗能看到她好清秀的侧面。夕阳透过玻璃窗,微黄的光洒在罗琼兰那姣好的瓜子脸上,而微红的脸庞,还有那婴儿般细腻的绒毛,像一霎间,变得透明般。
“砰”,凌朗感觉自己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给触碰到。然后整个人的心思也就没放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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