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没再说什么,由着弦歌将她扶起来。
“好的,你们赶紧出来。”朱砂先走一步,弦歌帮齐恒穿好衣衫鞋袜,两人一起出现在院子里时,朱砂见他们比肩而立在心中赞道,“当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璧人啊!唉,只可惜家里人从中作梗,唉,这对苦命的鸳鸯哦。”
“哎呀,这看来还小了呢。”朱砂笑道。
此时齐恒穿着她爹的衣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虽然腰间用腰带束着,不过还是袖子明显短了一截,看上去有些滑稽。可即便如此,那人风神如玉的气质还是没能被掩盖掉。
“无妨,还要多谢姑娘施以援手。”齐恒笑道。
那样的笑仿佛雨过天晴露出的太阳,竟是让朱砂看的一愣,随即脸上爬上了两团看可以的坨红,“没,没事,吃,吃饭,吃饭……”朱砂甚至说话都说不利索了。
弦歌看在眼里,未置一词。
两菜一汤,都是家常菜。
朱砂见弦歌言行举止皆是大家闺秀的模样,而这个恒郎虽说出身不怎么好,可是样貌也是拔尖的,在二人面前竟有些自惭形秽起来,甚至吃饭时都下意识的学着弦歌那样小口小口的吃,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弦歌吃了两口,却发现齐恒没动,而是似笑非笑的盯着自己。
“你尝尝,朱砂姑娘手艺很好呢。”弦歌想了想,往他碗里夹了一根青菜。
朱砂闻言,也停了筷子,小心翼翼的偷看着齐恒。
“欢儿忘了,我伤了手臂。”齐恒嘴角上扬,笑得如同春风拂面,朱砂竟是看得愣了。
欢儿?!!弦歌打了个寒颤,忍住作呕的冲动,若非朱砂也在,她指不定就将手中的碗扣在齐恒头上了。
“不是还有左手?”弦歌剜了那人一眼,她肩上还有伤呢,而且,还是为了救他才伤的。
“可是左手不便。”
“……”
“无欢,你喂你恒郎呀,你恒郎为了救你伤得那么重,再说他都一天没吃东西了。”朱砂开口帮腔,弦歌额上的青筋抽了抽,最后咬牙放下手中的碗筷,拿起齐恒面前的碗筷,开始喂他。
那人十分受用,连带着看弦歌的眼神都腻歪得能甜掉牙,弦歌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唉,无欢你和你恒郎当真恩爱呢。”朱砂撑着下巴看着二人,感叹道。
弦歌听得手一抖,舀着汤的勺子一歪,汤汁撒在齐恒的胸前。
“哎呀,没事吧。”朱砂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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