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妥协的反世俗的姿态,这是深受礼仪熏染的大众最不能接受的。
西方的卫道者们也不能接受摇滚,但是他们至少还能接受奇装异服,接受个性,毕竟他们还有自由主义的传统,相比之下,摇滚乐在东方的发展就要困难得多。
市民文化具有很大的保守性,这一点已逐渐为有识之士认同,那么,高雅的学院文化呢?
在对待摇滚乐的态度上,它与市民文化是不谋而合的,或者是合谋的。
表面上看,高雅文化对摇滚乐的抵制是高雅对低俗的一种反击,因为摇滚乐威胁它的崇高地位。
其实,高雅文化对摇滚乐的抵制,不仅仅出于高雅文化自我利益的维护,不仅仅是文化阶级的阶级歧视,而是在民族文化传统上与市民文化结成了神圣同盟。
摇滚乐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典型的西方文化,它虽然发端于一个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阶级的民间音乐,但就其整个精神来说,则是西方浪漫主义传统的产物。
那么,中国文化中是否包含着西方式浪漫主义的基因,更具体地说,摇滚乐的基因呢?
从理论上讲,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因为任何文明都是从自然中生长出来的,必然包含着野性的力量。
在中国上古时期,尽管经过三代,特别是有周代的礼乐政治的教化,文明与野蛮的疆界已经牢固确立,但是人们从残存的神话片断中还是了解到,在历史上曾经有过逐日的夸父、与颛顼争帝的共工、大战黄帝的蚩尤,以及无头英雄刑天。
他们所代表的原始力量被礼乐文化压抑在文化意识的底层,无论儒、道、墨,还是阴阳家,在这一点上是认同的。
以儒家为代表的历史理性主义还试图将它们从历史的记忆中抹去,但是它们始终潜藏在中国人的生命中,不断转变为贫穷、战争和暴虐。
在道家自然无为的外衣下,它也偶露狰狞,如魏晋名士的狂放,不就颇有些离经叛道的意味吗?
但是,由于中国文化的强大的现实主义传统,自然力量在文化形态上的表现,往往是温和的、理性的。
这就决定了名士的狂放不可能具有西方浪漫派诗人那样的狂热和野性,不可能具有狄奥尼索斯式的自我焚烧的激情。
中国文化是否蕴含摇滚精神,这个问题换一种说法就是:中国文化在多大程度上沟通和开放着原始生命。
据史家研究,秦汉以上的中国人也曾有过阔大活泼的生命力,那时兵道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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