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毫无素质可言,推搡打闹,哄然说笑。
我一向反感在人多的地方吃饭,倒不是怕吵,主要是我那吃相实在不雅,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拿着骨头狂啃的模样,这若是传出去有失我的风度。所以在外吃饭,向来都是独立厢房,几时与这多人共享一间!
抬眼望去,为首的是个青年汉子,矮矮的,胖胖的,脸上有颗醒目的痦子。衣着却穿得甚是粉嫩,约摸着还有些特殊的小癖好,我已经一副男子打扮,他仍旧端着酒杯前来勾搭。笑得一脸油腻可憎,嘴角上扬,还自以为潇洒拨了拨额前碎发,来了一句:“小公子一人饮酒啖肉,可觉寂寞?不如由在下作陪,共饮一杯如何?”
我自顾自的吃着烤肉,懒得瞟他。
这家伙恁地没有眼力劲儿,竟厚着脸皮坐了下来,涎笑着要我陪他喝酒。
我叹了口气,今天本来不想动气,只想好好吃顿饭,看来是避免不了了。我放下筷子,懒懒地道:“你是眼睛不好,还是没有眼睛!我几时一个人了,我身边这个大活人不是人啊!”
于归配合的拍了拍桌子。
那人一听略有些尴尬,继而又道:“是在下眼拙了,不曾看到小公子身边还有他人。这不也是证明了,在下眼里,只装得下小公子一人吗?”
满座起哄声,让那油腻之人颇为得意忘形,似也胜券在握一般,连连向我抛来几个媚眼。
于归和我皆是一阵哆嗦,一身鸡皮疙瘩舞动。都说建康城男风盛行,断背龙阳屡见不鲜,男子索爱毫不掩饰,更甚者男女通杀。以往我只当是个笑谈,心想这男人怎么会喜欢男人呢,哪曾想今日却叫我给碰见了,还亲身体验了一回。虽说我本非男儿身,可因知他乃是因为我这身男子装束而向我传情,就浑身不舒服,只觉得分外恶心。
尚在思酎该如何抽身,但见这厮正恬不知耻的向我靠近,涎笑之间竟想来摸我的手。“小公子,可愿与在下共度良时,不负这大好春色。”
我干呕,忍住揍人冲动,低咒了声:“臭不要脸的东西。”
那油腻男子先是一怔,等反应过来我在骂他时,瞬间就将那副涎笑收了起来,露出本来可憎面目。龇牙喝道:“你说谁不要脸!”
我咻的一下站起身来,踢翻小桌插着腰骂道:“不要脸不要脸,你这个臭不要脸的。”
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羞辱,断不会忍气吞声,只见他脸色阵青阵白,牙齿一咬,横眉冷对着我道:“我可是陶贵妃外甥,你不要不识抬举,看得上你,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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