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会审开得比许元预想的快。
第二天,散朝后不到半个时辰,大理寺正堂就挂了牌。
孙伏伽坐主位,刑部侍郎崔仁师在左,御史中丞萧瑀在右。
三张案桌摆成品字形,中间空出一块地方,放了一把椅子。给被弹劾人坐的。
椅子空着。
侯君集没来,他递了折子,说前夜旧伤复发,左肩抬不起来,请假三日。
李二批了一个准字,朱笔,一笔下去,干脆利落。
许元坐在东侧的旁听席上,手里捏着一份抄录的折子副本。
准字他翻来覆去想了一路,李二不是糊涂人,准了侯君集的假,就是给他三天。
三天能做很多事。能把该烧的东西烧了,该见的人见了,该对好的口供对好。
但李二还是准了。
散朝时李二从御座上起身,经过许元站的位置,脚步没停,眼睛扫了他一下。
那一眼很短,短到旁边的人根本注意不到。许元注意到了。
那一眼的意思很明白,你管好你的事,别的我来。
所以许元没有上折子反对。
大理寺正堂不大,比含元殿小了十倍不止,但压迫感反而更重。
含元殿太空旷,声音散得开,审的人和被审的人隔着几十步,什么锋芒到了那个距离都钝了。
大理寺不一样。三张案桌离旁听席不过七八步,审的人和看的人呼吸都能听见。
孙伏伽开口的时候,许元在看萧瑀。
萧瑀六十多了,头发白了大半,坐在那里腰板挺得笔直,面前摊着一张空白的纸,砚台里的墨是新磨的。他的笔搁在笔架上,没动。
孙伏伽说:“今日审理第一桩,赵五之死。京兆府卷宗、仵作原始报告,当众宣读。”
一个书吏站起来,捧着卷宗,朗声诵读。
卷宗不长。死者赵五,男,三十七岁,原籍陇右道秦州,贞观十一年入京,在东市做脚力。
贞观十四年三月初九夜间,被人发现死于崇仁坊北巷。
京兆府验尸,结论:醉酒后跌倒,后脑撞击石阶,颅骨碎裂,当场毙命。
就此结案。
书吏念完,合上卷宗。
孙伏伽说:“仵作报告。”
另一份文书递上来。这份比卷宗厚,字也密。
书吏翻到第二页,开始念验尸的细项。
“……头部:后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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